当前位置:首页 > 会计 > 正文

会计如何交接

会计交接应怎样办理?

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,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。(3)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,经单位负责人批准,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,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
有价证券需与账簿记录一致,如有短缺,需查清原因并说明。公章、收据、空白支票、发票、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需交接清楚。实行会计电算化单位,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确认数字无误后交接。专人负责监交 交接需有专人监交,确保双方均按照国家规定办理,防止形式主义,保证会计工作不受人员变动影响。

再次,监交人需负责全程监督交接过程。通过监交,可以确保双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交接手续,防止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,确保会计工作的连续性。监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,作为交接双方的责任证明。

上一篇:邵东保险

下一篇:光大双币信用卡

最新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