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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货考察谈话

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的政策法规

第一条为有序开展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(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业务)试点工作,规范试点期间资产管理业务活动,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根据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
《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》经2012年5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2012年7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81号公布。

第一条 根据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》、《期货公司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制定本规定。第二条 期货公司分类是指以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,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、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状况、持续合规状况,按照本规定评价和确定期货公司的类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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